【元朗襲擊】元朗西鐵站被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 婦人落淚拒絕︰你情緒影響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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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7/28 13:42

最後更新: 2019/07/28 14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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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朗西鐵站一名婦人與警員就出示身份證及委任證互相指罵。

元朗昨日(27日)近傍晚爆發警民衝突,警方約在晚上10時進入西鐵元朗站採取清場行動,並有多名警員駐守車站出入口,要求離站市民出示身份證登記。一名婦人從車站步出時,被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,婦人不滿警員態度拒絕,提出警員先出示委任證,遭警員拒絕,雙方互相指罵。

Facebook專頁《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》上載一段影片,見到一名身穿藍色上衣的婦人從元朗西鐵站步出,被警方截停,婦人表示老公在對面的車上等她,一名男警員即大叫︰「咁又點呀?企喺度!依家警察指你出示身份證呀!」

婦人指警員不禮貌,「唔該你細聲啲同我講嘢」!警員稱「唔需要」,又引用《公安條例》第245章,再度要求婦人站在一旁出示身份證,婦人拒絕,警員即給予第一次警告。

婦人要求警員先出示委任證,警員拒絕並拉鋸雙方的企位,此時婦人的丈夫上前了解,婦人哭訴︰

救命呀!我俾警察恰呀!我頭先去廁所,俾佢無端端兇我呀!

婦人堅持要警員先出示委任證,遭警員拒絕︰「唔需要!」(影片截圖︰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)

有女警上前勸喻雙方冷靜,另一名男警員也搭膊頭勸喻同袍,惟婦人及警員繼續互相指罵,警員再次要求婦人出示身份證,「我俾第二次警告你,唔該唔好用你嘅情緒影響我嘅工作!」婦人反駁︰

依家係你嘅情緒影響緊我呀!

她並堅持要先看委任證才出示身份證,警員拒絕並表示︰「唔需要!」最後由其他警員將該對夫婦帶離現場,沒有登記其身份證。

根據《警察通例》第20章「警署與各科組日常處理的事務」,在不損害行動效率的情況下,人員於行使其法定權力時,在市民要求下應披露足以辨別其身分的個人資料。人員按要求表明身分後,應最低限度透露以下資料︰

警員、警長、交通督導員及高級交通督導員︰職級及警務處職員編號
警署警長及以上職級︰職級及姓氏

TOPick就事件已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,正等待回覆。